rad2你总让我觉得,我们的关系不止如此,却又只能这样。——天机阁世尊洛世。
洛尘,字温言。洛世,字无往。
虽然同是嫡出,同是双生子,同是正室所出,但是两个人的境遇却是天差地别。——因为在洛氏一族的族人们看来,双生子是灾祸、是不幸的征兆。会给家族带来灾难。
哦,差点儿忘了提。
洛氏一族的人的命运,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被注定了。——他们必须成为楼兰皇族的影子,替皇族卖命,专门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。他们终生都只能躲在阴暗里,见不得光的角落。他们就像是绝缘体,光明对于他们来讲是不存在的。
而楼兰人,称他们是王最忠诚的……走狗。
因为双生子的缘故,于是乎,比洛尘只晚出生了几秒的洛世,便被家族毫不犹豫的抛弃,成了街头弃子。还是奶娘背着洛世逃跑,隐姓埋名、苟延残喘的活着,但是,奶娘将洛世抚养至12岁便去世了。
如果说,洛尘一出生便是家族的宠儿,享尽富贵荣华,也间接的养成了他温文儒雅的性子,这使他颇得上层社会的大家姐们青睐。
那么洛世呢?
弃子是他,影子是他,不堪是他,肮脏是他,冷漠也是他。无温是他的双目,凉薄是他的棱角,黑夜是他的世界,冰冷是他的温度。
被家族抛弃,奶娘的死对他来说更是致命的打击,才年仅12岁的他,就体会到了一无所有的滋味,从那一刻起,他彻底成了个无家可归的弃子。至少这么多年走过来,洛世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。那段堕落而荒唐的时间,他混于街头市井,亲眼目睹了这世间许多许多的肮脏与不堪。
欺凌、蔑视、暴虐、压诈……似乎这世间一切的肮脏与污浊,全然都汇集在了这一条阴暗、狭窄的巷。为了生存,他不得不去乞讨。因为做活儿没有人愿意留他,他实在是太年少了。
可是,乞讨也有保护费和街头霸王啊。交不起保护费,被这一地方的地头蛇欺凌,挨打挨骂与他而言就是家常便饭,他的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,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无损的肌肤。
这,便是世道。
如果说,奶娘的死让他几近崩溃,那么人想要生存的本能,活下来的世故与残酷的现实,便让他选择了对这个残酷的世界,漠然以待。世界以痛吻我,要我报之以歌。这仅是对于大部分人,而对于洛世,则尽然相反。
其实有时候,对于有些人来讲,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,也是一种奢望。
因为洛世永远都不知道,徘徊在生死界限边缘的他,到底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,抑或是说,他这种生来就是被人抛弃、永远只配活在阴暗、发霉的角落里的人。
——到底还有没有明天。
浑浑噩噩,不知所向,亦无所往。
他一直都是这样走过来的。直到,他遇见了白染。
那个兄长是少年将军白奕初、那个出身于四大世族之首的白氏一族正宗嫡传的嫡女,那个被称为楼兰古国第一才女的白染。传闻她五岁能诗,八岁能文,十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通政事明世故,武功更是深不可测。方才及笄之年,前来提亲的人就踏破了门槛。
那样一个如天神一般的女子。
却放下了身段,垂眸看着满身狼狈的他,微微一笑,朝他伸手,刹那间,世间繁花开遍,灿若烟火。“你愿不愿意,跟我走?”
如画笑颜映入他的眼底。
许是他见惯了俗世肮脏,世间百态,世人炎凉,以至于她莞尔一笑,就让他有种“世间最干净的笑颜,莫过于此”的错觉。
“你要带我去哪?”他眉目冷然。
纵使满面尘灰烟火色,也掩盖不住他与生俱来的气质与丰神俊朗的容颜。那双湛蓝色的眸子,深深的凝望着白染,清冷的不带丝毫温度。
“你是洛氏一族双生子弃子,对么?”白染脱下身上披着的外袍,轻轻的披在他的肩上,在他耳畔耳语,气吐如兰,“跟我走,我会让被世人遗忘的你,涅磐重生。”
洛世不知道,那时候的自己,为什么会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她。只记得,自那以后,他便入驻了天机阁,成为了天机阁地位仅次于阁主的人,阁内的死士暗卫,把他称为“世尊”。
当然,涅磐重生的代价,是惨痛的。
十八层如炼狱一般的考验,洛世必须要走一遭。因为这是成为天机阁的一员,最基本的通行证。刀山火海,人间炼狱。他好不容易从摸打滚爬中活了下来,那时候,看着铜镜中满身血污、比混迹市井是堕落的他,还要狼狈的自己时,他才彻彻底底的明白了,什么叫做真正意义上的“涅磐重生。”
“世,你疼不疼?”上药时,白染问他。
“不疼。”因为我知道,你也经历过。洛世的声调毫无起伏,似乎他天生就是一副万年不变的扑克脸。
她似乎很讶异:“诶,为什么不疼?”
洛世转身,深深的看着她:“因为我活下来了。”
后来,他真的比他的兄长洛温言还要略胜一筹了。
不管是在武力内功、热度知名度、抑或是身份地位与荣光。现如今,曾经的家族弃儿洛世,地位丝毫不亚于现在的家族宠儿洛尘。只不过,他……是以另一种别样的身份,一鸣惊人。
以……天机阁神挡杀神佛挡杀佛、武功高强长相妖孽的世尊的身份,闻名天下。
可曾几何时。
与蛇虫鼠蚁为伴,度过那段暗无天日的童年的洛世,曾在阴暗的角落,注视着、仰望着、羡慕着站在权利顶端,沐浴着万千荣光的那个少年。——洛尘,他的兄长。
他还曾嫉妒、不甘心过。
是啊,凭什么呢。
凭什么同是一样的孩子,一个天上一个地下,一个天使一个堕天使,一个万千荣华加身,一个却卑贱到了尘埃里。就因为那晚出生的几秒钟吗?不。他才不要活成别人的影子,双生子又如何?不幸的灾星又如何?兄长不知他的存在又如何?家族不承认他的身份,把他抛弃又如何!
他不需要家族、兄长,还有那些所谓的亲情了。
不正是因为家族的冷漠与亲情的凉薄,才赋予了今日,冷漠不近人情到令人发指的洛世吗?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他们所赐!
洛世不是性冷淡,更不是生来凉薄,本性冷漠。他只是把所有的温柔,都给了那个冬夜里,朝着他伸手微微一笑,说“愿意跟我走吗”的女子。
倾注一生温柔,许你一世长情。
可是啊。
何必说什么一见钟情。
何必谈什么世人万千、你我不期而遇。
洛世早就心知肚明。白染之所以会在那个阴暗的巷找上他,完全是因为他洛氏一族弃子的身份,对她而言有莫大的利用价值。如若不然,她这样身份尊贵的人,怎么可能会屈尊降贵来到贫民里的乞丐窟?
他明知道那是一个局。
就等着他傻傻的往里跳。可他还是,忍不住沉沦。
心翼翼偷偷摸摸的喜欢着她、保护着她。在她的面前,他想卸下所有冷漠的伪装,却又想带上世上最美的面具。这种纠结纷杂的情感,他怕她知道,又怕她不知道,更怕她、假装不知道。
但最后,白染也的确实现了对他的承诺。——涅磐重生,重新夺得属于他的一切。可她殊不知,这些东西他不屑。他从始至终在乎过的,都只是一个她。
对于她的恩情。
他能够回报的,只有那颗被亲人世人冷冻,却独独被她一人捂热的心,还有一生的忠心与追随。他为她殚精竭虑的谋划,为她出生入死的并肩作战,在她的背后默默付出,却不求她回头看一眼。
这些都是他,——心甘情愿
哪怕是,死。
即使曾经堕落,也依然是天使。——楼兰死士世族嫡长子洛尘
夜黑风高,非杀人夜。
是夜,华灯初上。这深山老林里方圆百里就只有他这一间破茅屋,显得格格不入的寂静沉默。屋内,蜡烛微弱的光照亮着他失神的眸。
茅屋不大,甚至可以说是很。房内的陈设摆饰总共也就五件:蜡烛,铜镜,床榻,椅子,书案。简陋的简直不能再简陋了。而洛温言,正坐在榻上,盯着铜镜。
他敛去眸中深暗,不由得轻轻勾起了唇角,看着铜镜中的自己,他薄唇轻言:“玉树临风美少年,揽镜自顾夜不眠。”
铜镜中的男子,容颜仿若冻龄一般,依旧是当年那个翩翩少年郎。面若冠玉,眉目成书。浓眉秀雅,鼻梁高挺,唇形绝美,脸庞白皙,棱角分明如鬼斧神工雕刻,如诗似画。但更美的不是他的五官,而是他整个人的气质。
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美,高贵与优雅,风华与飘逸,同时又结合了深沉和内敛,阴郁和深邃整个人从内到外,透着一股子无与伦比的魔力。
一切的一切都堪称的上是完美。
如果,能忽略他身后太过于简陋的背景的话。
罢了罢了,山不在高有仙则灵,水不在深有龙则灵。衣服不在破旧,能穿就行,朋友不在多少,有知己就行。斯是陋室,惟他……颜值馨。
轻笑一声自己的自恋。
他起身,从还不算太简陋的床底下,抽出一把闪着银光的剑,那把剑一拿出来,整个茅屋仿若都亮了起来,弯月状的剑身,剑鞘是很简单的牛皮,剑柄主要呈银色,边缘镶着七颗蓝宝石,直线状,逐渐增大。剑一出鞘,就折射着凛冽的冷光。
凝眸,洛温言将剑收回了剑鞘,别在腰间,随手拿过床榻旁边挂着的银色面具,戴上便遮住了半边的脸。木门“吱呀”一声被他打开了。
那抹银白色的衣角,合着满地的月光,一闪而过成了眼中的虚影。
出了这深山,他随意寻了间屋顶,躺下。悠哉悠哉的欣赏着今夜清冷的月光,他蓝色的眸子,就如同月色一般清冷无温。
“啊啊啊啊啊啊——你别过来!救命、救命啊!!”
女子的叫唤声几乎破了音,响彻云霄几近震破耳膜,洛温言不禁捂上了耳朵,垂眸,揭开了屋顶的房瓦偷看着下方:方才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号声,便是从这里传出来的。
只见屋内灯火通明,蜡烛一排排的点燃跟不要钱似的。这儿一看就是个大户人家,要么就是山下附近的“土皇帝”,而那个满脸猥琐笑意,肥头大耳的大叔……想必就是远近驰名的朱员外了吧。
“你!我爹爹当初怎么瞎了眼有你这样的朋友!”那女子被一层一层的麻绳,绑在了榻上,身上仅穿着一件肚兜儿,她美眸仿佛要喷出火来:“你别过来,再过来我就…就……我就喊人了啊!”
“你爹在九泉之下怕是也想不到,今天他竟会做了我的老丈人吧。”朱员外笑了,满脸的赘肉与胡渣,嘴角似乎还带着觊觎与垂涎的口水:“哈哈哈喊吧美人儿,反正就算有人听见了,也会装作听不见的。”
躲在房顶上偷瞄的洛尘:“……”
这…说的不就是他吗?
那肥头大耳的朱员外搓着手,一步一步挪着肥胖的过了头的身躯,走向床榻上被捆绑着的姑娘:“喊啊美人儿,怎么不喊了?你越喊,叔叔才越有兴致啊。”
“别过来、再过来我就报官了!”女子咬牙。
“报官?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”朱员外仿若听到了一个莫大的笑话,“你觉得,那些个官差会听我一个员外的话,还是会听你一个流浪孤儿的一面之词?”
“你…你……”女子彻底慌了。
那双油腻腻的大手,来回游走在横陈的玉体之上:“美人儿别怕,只要你把叔叔给伺候舒服了,叔叔就……啊啊啊啊!”
惨叫声,替代了下边污秽不堪的话语。
血像是不要钱一般,从朱员外的左臂喷涌而出。闪着冷光的弯月剑旋回了洛温言的手中,他蓝眸微冷,走上前一脚踹开了朱员外。
“来人、来人啊!”
被踹了一脚,还痛失左臂的朱员外大声吼道:“来人!都死了吗!进来给老子把这个贼抓住,老子要把他碎尸万段!”臭子!竟敢砍掉他的左臂,还敢踹他屁股?!
这普天之下,还就没有第二个人敢这么对他!
朱员外话音落下,原本紧闭着的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踢开,一群带刀的侍卫冲了进来,层层的围住了洛温言和床上的女子。凶神恶煞的盯着他们,就像是……在捉奸一样。
洛温言抿唇,面上毫无惧色。
反而径直的砍断了麻绳,将那女子抱在怀里,奈何女子实在是太害怕了,现下竟然声的嘤嘤哭了起来,可她知道,她不能给面前这位白衣公子添乱,不然,两个人都走不了。所以,她尽量的压抑着自己的哭声。
洛温言耐心的道:“姑娘,抱紧在下,别睁眼。”
“……好。”颤抖的嗓音,夹杂着无限的恐惧。
朱员外急了,急红了眼吼道:“你…你们还愣着干什么?上啊!给老子砍了他的左臂!”话落,那些带刀侍卫顿时冲了上去。
抱着一个拖油瓶的洛温言,在众多侍卫的刀光剑影中,游刃有余的挥舞着手中的弯月剑。而躺在他怀里的姑娘死死地闭着眼睛,身子害怕到颤抖。
可绕是如此,耳边不停的回响着,刀光剑影你来我往的声音,她紧咬牙根,将想要尖叫的冲动,死死地压入喉咙。
终于……逃出来了。
杀出重围的洛温言,运着轻功带着那女子来到了一个还算是安全的地方,温润如珠玉落地的声音,从女子头顶响起:“姑娘,可以睁眼了。”
等女子睁开红红的双眼,只觉得一切都太过梦幻。她甚至都忘了自己还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抱里,径直的抱住了洛温言一顿好哭,茸茸的脑袋,深深的埋在洛温言的胸前,她哽咽着,泣不成声。
“谢、谢谢……公子。”
“嗯……姑娘还打算抱着在下到什么时候?”
“啊?哦哦,对不起!”女子这才惊觉,赶忙跳了下来,脚步往后退了好几尺远,突然,她像是想起了什么,满脸的紧张:“公子还是快逃吧,方才公子砍断了朱员外的左臂,他现在肯定在全城通缉公子。”
“他用左手轻薄你,在下便砍了他一只左臂。这有何不对?”将剑收回剑鞘,收敛锋芒,洛温言一脸的风轻云淡答的满不在乎。
可惜,这风轻云淡隔着斗笠,女子看不见他的容颜,自然也见不着他的风轻云淡。
“公子莫要以为女子是在开玩笑。”
那女子似乎很是替温言担忧,双手不安的揪着衣襟,“在这天子都管不着的山脚下,朱员外就是这儿的土皇帝。许是公子初来还不知道。在这个地方——无关对错,只要忤逆了朱员外,那就是死罪。”
话音落下之际。
一件温暖带着体温的披肩,披上了女子的肩头。
他的声音纵然再如何不带温度,没有起伏,也依旧改变不了音色的温柔与暖意:“无须担心在下。姑娘披着吧,别着凉了。”
披肩上沾染着淡淡的墨竹香,…是他的。
女子刚想要开口言谢,洛温言却抱拳道:“在下还有其他的事,就此别过,后会有期。”言罢,正要转身。女子却猛地开口拦住了他的去路。
“等等!……额,敢问公子如何称呼?”
“在下姓洛。”洛温言答道。
女子反复的揉捏着耳边的碎发,心翼翼的问道:
“那,女子唤公子…洛郎可好?”
“……随便。”
随便……随随便便的两个字,但是言语里的温柔,却让她恨不得溺死在里面。话落,衣袂翻转,再不见那白衣胜雪的影子。
自此以后,这世间,这山脚下的村庄,便多了一位悬壶济世的白衣公子,世人称之为——白衣侠。古有唐人为李白赋诗,诗曰: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功与名。”
而今,这句诗用来形容白衣侠是再合适不过的了。
凭栏眺望,夜雨淅沥,端一杯清茶静坐,但看着窗外漫天的雨雾。屋外那棵桃花树,也纷然落了一地的芳菲,他起身立于窗前,任凭窗外凉风袭来,仍犹然伫立。
洛温言负手而立在窗前,瞧着书案上不知哪位姑娘悄悄塞过来的情书,他一字一句的读着,纵然面无半点儿波澜。
信上是这么写的:
“洛公子,其实……女子悄悄注意你很久啦。
女子本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,自遇见公子后,便偷偷跟着公子,每次公子救人做善事之时,女子都有在旁边悄悄的看着呢。公子的习惯女子都知道哦。
——女子知道公子说谎时不爱眨眼睛,反而喜欢手抚腰间的佩剑。女子知道公子不喜欢有人碰你的左肩,女子也知道,公子喜欢的其实不是墨竹而是铃兰。女子还知道,公子至今还未曾有过心上人。不知公子觉得,女子可有那等荣幸,成为公子心上人呢?
不知洛公子还记不记得有一次,因为女子知道公子似乎喜欢吃冰糖葫芦,便将整条街的冰糖葫芦买了来,傻傻的站在公子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等着,待公子走过来问句:“姑娘,糖葫芦多少钱一串?”我便笑开了:第一百八十一次了,公子还以为是偶遇吗?
后来不知公子是不是生我的气了,那之后的大半个月我都没再见着公子了。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啊公子,自公子救下女子的那一刻起,女子的心就遗失在公子的身上了。我喜欢公子的温柔,喜欢公子的行侠仗义,喜欢公子的每一个微笑……古人说女孩子家家的,要矜持。
可喜欢这种东西,就算女子捂严了嘴巴,它也会从女子的眼睛里跑出来呀,公子说,你让女子如何矜持得了呢?公子,来年乃是女子及笄之年。女子……不,我倾慕公子已久。公子…娶我可好?”
洛尘读完这封写得声情并茂、满满爱意的情书,脸上平静的不起半分波澜,丝毫看不出他是一个刚才读了情书的男人。
铺开纸张,他书下回信,墨洇染纸,晕开了回忆,笔端不知该安放何处,不停的在两指间轮转、踌躇,最终落笔。写罢再看,这封回信,也不过寥寥数语:
“姑娘先别急着说喜欢。如果姑娘愿意的话,先来尝尝在下的怪脾气、占有欲、自私还有任性。”
皮皮岸:既然人人都喜欢这虚伪的面具,你又何苦要扯下它呢?洛尘勾唇一笑:她喜欢的又不是真实的我,这样的喜欢,我不屑。
洛温言将回信与情书叠在一起,放好,便搁置在了一旁不再看它。转而,看向了窗外头。时至今日,而今又是一年春。
花开花落的风流寂寞,人来人往的岁月沧桑,江南烟雨飘洒的饶至迷离,风沙狼烟卷起的铁血悲歌……他都经历过,也曾迷失过。
可,也许就是从失去那个人开始吧。世间繁华不再入眼,一切纷扰与己无关,他的伤口已经慢慢的结痂、愈合,甚至,他开始淡忘。
可左肩上逐光似血的烙印,却无时不刻都在提醒着他,那段表面风光实质灰暗的童年与过去。以前的洛温言,是标准的翩翩白衣,玉树临风美少年,也是深不可测的楼兰死士。
可自从洛世死后,他再也不愿为家族、为楼兰皇室卖命了。谁的心中不曾有过远方?他也想活成自己的模样啊。
为了摆脱那重重叠叠的束缚、枷锁。他选择经历家族里面残酷如炼狱般的刑房,洛氏一族的刑房,本是专门处置叛徒的,可因为洛尘是嫡长子,族长选择开一面,便发了话。
“只要洛尘能活着从刑房里走出来,从今往后,他的死活与洛氏一族再无瓜葛。”自此以后再无瓜葛,这正是洛温言想要的。
洛氏族长撂下狠话,无非就是想让洛尘打退堂鼓:进了这刑房的人,至今就没一个人是能够活着出来的,就算快要走出来的,那也是个半死不活,活不了多久了的,只要洛尘愿意回头,家族与族人都会既往不咎的。
可洛尘没有,而是毅然决然的进了刑房。
因为,死士的身份与责任还有洛氏嫡长子的荣耀,这些东西都是命里来的。他想要改变,却不能与命换,那便只好…拿命换。
最后,大难不死,他活下来了。
但,的确是半死不活吊着最后一口气,强撑着身子,从刑房里爬出来的。出来的时候,他全身上下都是血污,发丝凌乱,那双蓝色的眼眸中,却迸发出一种闪耀的亮光。
洛尘至今犹然记得,他爬出来时,大长老看他的眼神。嗯…该如何说呢——同情,可怜,抑或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。总而言之,那眼神很是复杂多变。
其实,大长老又何必作出如此神色呢?洛温言轻笑,他的笑颜一如既往的温然浅淡,悠然的拂去了衣袖上,被风雨斜打进来的一片叶。
想得到自由,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啊。
曾几何时的雄心壮志,足以气吞山河,而今却落得这般境地,曾几何时的才惊世人,足以同日月争星辉。如今满腹才华,一腔傲气却被岁月打磨得粗糙无华。
而今的洛温言,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才惊世人的白衣公子了,也不再是洛氏一族嫡长子了,更不再是夜王殿下的第一谋士了。现如今的他,只是一介无名无姓的隐士罢了。
从洛氏嫡长子变成了无名无姓的侠客,浪迹天涯云游四海。可他不悔,因为他觉得值得。
所以——心甘情愿
不时有人在这山间迷了路,寻着了他的茅草屋。
那迷了路的人啊,总会不由自主的问他一句:“看公子你年纪轻轻,为何要隐居山林不问世事呢?”
洛温言却轻笑,“姑娘还年轻,还不明白那些世事看遍了的人,便只想着守一隅净土,隐居山林了。”
“那…”迷了路的人犹疑了一下,似乎是在替他惋惜,“那公子岂不是荒废了一身才华与满腔抱负?”
他笑而不语。
可他的微笑总让人觉得看不透。
“公子莫要想不开,世虽俗,然繁华冗杂,说不定哪天,公子会因为哪个人或者哪件事而改了心意呢。”那人似乎是想劝他,可他的回答却只给了惜字如金的八个字。
“无妨,在下心甘情愿。”
人世间浮云一散,处处皆是桃花源。白衣侠、洛公子……不管如何,洛温言终于活出了自己的模样,再不是他人的傀儡与棋子了。
卷一:洛世,你为何要如此死心塌地的跟随着白染呢?纵然有赏识之恩、救命之恩,可你这十几年来为她受的伤、为她吃的苦也足够抵消了啊,你又为何、要为她丧命呢?值得吗?
卷二:洛尘,你是不是傻?为何要放着好好的洛氏嫡长子不当,偏生去归隐山林做个劳什子白衣侠,好好看看现在的你,住的是什么,吃的是什么,这些和从前你所拥有的一切相比起来,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还绰绰有余!
拼了命为了挣脱桎梏,却落的如今这般境地,值得吗?
这两个问题,我们都只得到了同一个回答,一字不差的答案,要不然怎能说是两兄弟呢是吧,虽然会带来不幸的双生子性格迥异,可在心之所向上面,却有着一样的执着,甚至是固执。
什么?你问他们的回答是啥?
其实也没什么,只不过短短的八个字而已。
“值得,因为心甘情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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